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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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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已婚)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征信报告原件2个月内有效到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确定贷款资格一次性告知结果。

第二步需房屋所有权人都到场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5.按开发商提供的同一银行的主贷方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6.个人征信报告(两个月内有效征信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其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

7.房屋套数证明(两个月内有效缴交地和购房地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扫描二维码可获取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汇总模板

第三步扫描身份证和本人拍照

第四步填写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诚信承诺书签字并按下手印

系统录取贷款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步填写资料

资料如下

1.宜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证

2.宜春市个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

审批通过后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贷款合同办抵押中心安排专人领证

符合放款条件的在三个工作日!!!予以放款

咨询电话:0795-4662721

窗口地址:靖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后港路16号靖安宾馆院内)三楼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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