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流程
第一步:
在不动产窗口填写询问记录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询问记录;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营业执照);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
3.权籍调查表、宗地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和测绘报告;
4.土地出让价款、契税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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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所需材料齐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作人员会以电话通知群众到不动产窗口领取证件!
咨询电话:0791-4668925
窗口地址:靖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后港路16号靖安宾馆院内)三楼不动产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