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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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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询问记录;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不动产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3.证明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

4.缴纳税收、契税凭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扫描二维码可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材料汇总模板

所需材料齐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作人员会以电话通知群众到不动产窗口领取证件

咨询电话:0791-4668925

窗口地址:靖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后港路16号靖安宾馆院内)三楼不动产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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