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办字〔2023〕8号
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巩固我县“国家宫颈癌早诊早治示范项目县”“全国子宫颈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防治成效,加快我县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妇女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2024年,对全县25-70周岁适龄妇女开展一轮宫颈癌项目筛查。
(一)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
(二)逐步提高适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探索适合基层的宫颈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
逐步建立宫颈癌防治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受益人群
全县25-70周岁已婚适龄妇女。
(二)实施范围
双溪镇、宝峰镇、高湖镇、中源乡为第一批项目乡镇,雷公尖乡、仁首镇、香田乡、水口乡、三爪仑乡、璪都镇、官庄镇为第二批项目乡镇。具体视项目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检查方法
依据2022年江西省宫颈癌检查工作方案,采用高危型HPV检测的方法进行初筛。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确定筛查人员名单,并将登记表(附件3)于2月28日前报县宫防所。联系人:漆煜云,联系电话:4667426、13970544748,邮箱地址:jagfs123@163.com。
(二)宣传动员、全面启动实施阶段(3月~11月)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层层动员、广泛发动适龄妇女积极参加筛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部门每年组织本单位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女性)按照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妇科病普查早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期参加筛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筛查工作的组织、宣传、发动,明确项目分管领导,安排2~3名干部负责筛查项目的组织、协调、推进;社区、村干部负责组织适龄妇女参加筛查并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受检率不低于70%;县宫防所按照相关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筛查服务。各乡镇卫生院抽调1~2名医护人员协助本辖区的筛查工作。
(三)完成项目数据统计(12月)
12月底前,县宫防所将全县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数据报送县卫健委,形成工作总结报“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四、资金保障
(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部门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筛查经费由各单位给予保障。
(二)列入国家项目的35-64周岁农村适龄妇女筛查经费由江西省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给予保障。
(三)城镇困难家庭妇女筛查经费由江西省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给予保障。
(四)其余25-70周岁城乡适龄妇女筛查经费按147.5元/人标准,由县财政给予保障,按照当年度实际筛查人员安排经费。
五、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作为县政府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工程,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有力体现。成立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项目管理方案,落实有关经费。同时,成立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由县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检查数据,每年年底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相关职责
各乡镇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乡镇“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的领导和协调发动等工作,将此项惠民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此项工作能够层层推进、层层落实。县卫健委要做好筛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县财政局要切实保障筛查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县医保局要落实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报销各项政策;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主动接受筛查;公安部门要支持配合各地开展人员摸底调查;民政部门要落实家庭困难妇女救助的各项保障,确保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宫颈癌防治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监督检查
为深入推进“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有力有序开展,将建立健全“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机制,由“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强工作调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通过不定期对乡镇、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排名,对不作为、推诿扯皮导致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技术指导组
3.靖安县城乡妇女摸底登记表(25-70周岁)
附件1
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 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 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万 春 县卫健委主任
成 员:刘方文 县财政局局长
罗 勇 县民政局局长
王建平 县医保局局长
王 欢 县妇联主席
汪高源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漆孟亮 双溪镇镇长
肖 东 香田乡乡长
王 立 仁首镇镇长
涂 伟 宝峰镇镇长
敖灵芝 雷公尖乡乡长
刘雪飞 水口乡乡长
涂长钢 高湖镇镇长
黄永嘉 璪都镇镇长
李岳宇 三爪仑乡乡长
胡伟平 官庄镇镇长
漆 远 中源乡乡长
徐 烁 社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由万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舒靖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
技术指导组
组 长:尹 萍 县宫防所党支部书记、主管药师
常务副组长:冯 艳 县宫防所所长、主治医师
副 组 长:黄玲玲 县宫防所主管护师
金强珍 县宫防所副主任医师
成 员:周秋兰 县宫防所副主任医师
舒小荣 县宫防所主治医师
潜立花 县宫防所主治医师
刘文锦 县宫防所主治医师
张 岚 县宫防所主管护师
詹琴思 县宫防所主管护师
罗虔文 县宫防所主管药师
金 萍 县宫防所主管检验师
漆煜云 县宫防所项目管理员
附件3
靖安县城乡妇女摸底登记表(25~70周岁)
乡镇: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行政村 |
自然村(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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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筛查年龄段:1998.1.1日-12.31至1953.1.1-12.31出生。
2.外出人员请在备注栏内标注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