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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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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省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通,助力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草案)》。2023年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条例》制定背景及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高速发展,数据已成为新型生产要素和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广泛应用到经济社会各领域。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和开发利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权益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国家数据领域立法在我省细化落实的客观要求。

二是深化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需要。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与时俱进深化完善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江西实践路径。实施产业升级战略,就是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当前,数据已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第五大生产要素,被誉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制定《条例》有利于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助力打造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是提升我省数据要素法治化水平的需要。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的流通交易和收益分配,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我省近几年的数据管理相关工作,主要是通过《江西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加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紧紧围绕数据应用为切入口制定《条例》,把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着力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鼓励建立行业数据交流机制,最大限度促进数据要素流动,为数据要素配置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七章,52条。其中:

第一章“总则”,共7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概念定义,以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数据资源”,分3节,共16条。明确了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非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等内容。

第三章“数据要素市场”,共8条。明确了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鼓励开展数据交易活动等内容。

第四章“发展应用”,共12条。明确了数据赋能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数字政府建设等内容。

第五章“促进措施”,共6条。明确了培养数据领域人才、开展有关地方标准制定、加强区域协作等内容。

第六章“法律责任”,共1条。明确了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中央国家机关派驻江西管理单位参照《条例》执行,《条例》的施行日期等内容。

三、《条例》主要特点

《条例》主要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数据应用与统筹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相结合。以促进数据应用为立法主线,贯穿于数据收集、整合、共享、开放、治理、流通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条例》规范了各环节的数据管理活动。

二是突出鼓励数据应用与统筹数据安全相结合。将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看作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条例》对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作了概括性、指引性规定,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着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最大程度促进数据流通应用。

三是突出制度探索创新与统筹基础性体系建设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条例》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平台的功能定位,探索性提出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统筹公共数据的授权使用和管理。

政策全文:《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全文发布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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