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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安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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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8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审计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要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注重审计结果公开等方面的意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层层压实责任,既解决具体问题,落实“当下改”举措,又着眼长远发展,建立健全“长久立”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的真改实改彻底改。县审计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照“加强协作、严肃问责”的新思路和整改任务“表格化”的新方法,对照审计报告梳理“问题+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问题清单,按照“谁审计、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有效促进了整改落实。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下,县人大财经委会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于2023年12月11日至13日对县财政局、县全民健身促进中心、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口乡人民政府、香田乡人民政府、仁首镇人民政府、雷公尖乡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办,被审计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面的14个问题,目前已有12个问题整改到位,还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率86%;2022年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共19类58个,目前已有54个问题整改到位,4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率93%;通过整改,已入库各项资金1981.97万元、收回预算重新安排资金33519.10万元、清理各项往来资金3436.56万元、完善各项报销手续298万元、规范账务处理1581.61万元,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163.18万元未足额编入年初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部门在2022年决算时,列入了决算草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应安排未安排预算问题。

公务员医疗补助仍未安排预算。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筹资标准为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工资和退休金总额的3%,由各级财政列入当年预算”的规定,2018年起应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仍未安排。

整改情况:财政部门在2023年政府预算中,已安排公务员医疗费补助,已全部清算至各部门。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本级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项目问题。

“其他支出-年初预留”项目本级预算40804.8万元,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预留绩效奖多少、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多少、其他具体项目资金多少未有说明。

整改情况:2022年初预算“其他支出-年初预留”财政部门在2022年决算时,列入了决算草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预算未落实到具体单位问题。

1.有20项项目支出预算体现在分项表中而在部门预算中全部没有得到反映,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

2.有18项体现在预算分项表中的项目支出预算与部门预算有差异,有的项目预算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

整改情况:财政部门在2022年决算时,列入了决算草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拨付企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问题。

1.2022年县本级根据企业纳税情况拨付产业引导发展基金给金畅科技等企业13174.58万元。

2.2022年各乡镇拨付产业引导发展基金给各企业合计6321.20万元。

整改情况:我县实体经济总体较弱,产生的税收总量偏小。为进一步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壮大县级财力,对部分行业和引进的总部经济企业采取了财政扶持和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六)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导致年终资金结余问题。

根据提供的结算单,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2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654万元,结余37628万元,属于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导致结余金额较大。

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在2023年初将部门结转资金全部下达给预算单位,确保上年结转资金在2023年度全部形成支出;另一方面,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县财政已于2023年3月15日下发《靖安县财政局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靖财字〔2023〕7号),对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将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县财政。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七)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

1.专户利息954.35万元未及时缴库;

2.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等收入未及时缴库;

3.非税专户余额应缴未缴预算外专户。

整改情况:①利息收入已全部入库,惠农信贷通风险补偿金专户利息收入已用于增加风险金,预算一体化平台结余资金87.06万元目前已拨付6.84万元,结余年底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②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等收入已于2023年1月全额缴库。③非税专户余额已缴预算外专户。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八)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

截至2022年末,靖安绿地申飞置业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1800万元,靖安茶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7539万元,靖安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2794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已按(2023)赣0925财执保94号民事裁定书对靖安绿地申飞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县自然资源局对靖安茶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靖安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催缴通知书,督促两家公司将土地出让金补缴到位。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九)国有土地收入未设置台账,未尽到监管职责问题。

2022年财政部门未设置台账管理国有土地收入情况,未能全面准确掌握国有土地收入的缴交及欠缴情况,可能导致缴交收入不准确的现象。

整改情况:财政部门已设置2022年国有土地收入台账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出让征管台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收支清晰,管理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定期存款少计优惠利息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定期1000万元提前支取149天,靖安县农商行未按协议的优惠率1.15%计息而是按照活期0.25%的利率计息,少计利息3.72万元。

整改情况:2023年9月已靖安县农商行补计利息3.72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一)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

1.财政预算内账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2022年底,财政预算内有“其他应付款”中有“乡镇“四站”周边村无偿用电”等10笔属多年未清算、未有发生额的款项共计200.06万元(具体见表六),资金长期滞留未清算;“借出款项”中有“粮食局(地区扣粮食风险基金)”等16笔属多年未清算、未有发生额的款项。资金长期占用未清算。

2.截至2022年末,政府采购专户应付货款贷方金额56.79万元-江西长城网络公司等23个单位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他应付款18万元县教育局等4单位长期挂账未清理,商品采购科目59.21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

3.政府采购专户中其他应付款551万元未归还预算内。

整改情况:①“其他应付款”200.06万元财政部门拟2023年年底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年底平衡,“借出款项”已列入预算调整事项,报政府同意后处理。②政府采购专户应付货款金额56.79万元已于2023年6月清理完毕。③政府采购专户中其他应付款551万元已归还预算内。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二)债券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

2021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共有闲置资金1900万元,涉及项目1个。项目具体情况为: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发行债券18942万元,于2021年10月-11月收到专债资金,至2021年12月31日形成支出27.81万元,未使用资金18914.1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形成支出17041.19万元,剩余资金1900万元闲置未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专债资金已拨付,未及时开具发票的项目均已全部开具,资金已使用完毕。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三)财政资金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问题。

1.预算内收回存量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72.96万元;

2.上级专项资金545.87万元闲置,未及时拨付发挥效益;

3.计提的专项基金854.52万元未发挥效益;

4.资金未纳入预算重新分配使用33519.10万元;

5.各专户资金741.43万元闲置未发挥效益;

6.部门滞留专项资金378.40万元。截至2022年底,农业农村局收到上级财政下达棉花补贴399.84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给棉农21.44万元,结余378.40万元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①预算内存量资金72.96万元拟2023年底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②上级专项资金545.87万元已拨付41.04万元,结余504.83万元将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进行盘活处理;③计提的专项基金854.52万元2023年底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④资金未纳入预算重新分配使用33519.10万元,其中:财政结余资金291.63万元收缴财政统筹使用,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33227.47万元2023年底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⑤各专户资金741.43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已缴入预算内35.9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5.04万元往后年度统筹使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400.46万元专项用作贷款风险金和贷款贴息,人大代表为民服务和政协赣事好商量专项资金160万元已据实拨付,结转的下岗职工生活补助和再就业补助资金合计50万元已补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⑥农业农村局棉花补贴结余378.4万元于2023年5月由县财政收缴311.4万元、未超过两年的67万元继续使用。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四)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

截至2022年底,中央直达资金未及时使用1192.07万元。靖安县2022年直达资金44935.95万元,实际拨付43743.89万元,结余1192.07万元未拨付使用。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结余的直达资金已使用1003.8万元,剩余188.27万元将于2023年底使用完毕。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二、2022年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超编进人问题。

整改情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超编1人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按照县编委要求落实好超编这项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香田乡的未写进来)

整改情况: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运管费、工程项目材料款等大额支出500.51万元未见班子“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的问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23年6月27日制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无预算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靖安县水口乡人民政府账上反映业务活动费用中列支劳务费10.61万元、工会经费2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4万元无预算的问题,水口乡2022年年底已在预算输出表中确定了各项业务活动费用的具体数据。②全民健身促进中心无预算支出26.39万元的问题,该中心2023年所有支出均纳入财政一体化系统做了预算。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刷费0.98万元无年初预算的问题,该局已在年中做了预算调整。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预算编制不严谨不完整,执行数与预算数有差异问题。

整改情况:①水口乡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302.25万元问题,该乡已在年中已作预算调整追加了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数与预算数差异237.10万元的问题,该乡已在2023年的预算编制中作了改正,参考上年数据和当年实际需要比较准确的编制预算。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做到执行数与预算数差异18.82万元的问题,该局已督促财务部门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尽量做到预算数和执行数一致。③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将其他收入104.8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的问题,该大队已在年中作了预算调整增加了此两笔预算。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支付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水口乡2022年支付803.23万元,仁首镇2022年支付产业引导资金603.47万元,香田乡2022年支付产业引导资金768.03万元,雷公尖乡2022年支付产业引导资金840.50万元,此类资金系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兑现,四个乡镇均表示会严格按照2019年县工业园管委会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工业园入园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规范乡镇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兑现行为。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六)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未及时上缴问题。

整改情况:水口乡以前年度收取的宅基地择位竞价费7.89万元和2022年收取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39万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该乡已于2023年6月30日前已全部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七)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水口乡人民政府付加油卡充值0.70万元油卡持卡人胡某非本单位人员的问题,该乡已于2023年6月对加油卡登记信息进行了更新。②全民健身促进中心下属3个协会组织未及时做账、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4.89万元的问题,该中心已督促下属协会及时做账并补附了队员名单、经手人均已履行了补签字手续。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八)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水口乡付北京维稳差旅费1.69万元、付八一走访退役军人物品0.70万元未附文件的问题,该乡均已按照要求补附了相关文件;沙港村工程款未直付承包人2万元的问题,村报账员已将工程款2万元付给了承包人;沙港村党建三化建设支出2万元未附合同的问题,该村已补附相关合同。②仁首镇未附明细清单和人员名单、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9笔43.91万元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该镇分别补附了相关干部付款证据、人员名单和相关文件、明细清单、合同、资金转账凭据、会议纪要和发票复印件。③香田乡未附合同、验收单、会议记录等9笔29.08万元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该乡均已分别补附了合同、验收单和“三重一大”会议记录。④全民健身促进中心支付搬运费0.03万元无清单、体育馆及网球场出租协议没有细化的问题,该中心补齐清单、已细化协议。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附会议记录、清单和未签字15.67万元的问题,该局已补附会议记录、清单,已补签字。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务工资无计时清单、未开发票、未支付用工人员,绿化苗木款9.65万元未附验收单结算单的问题,该大队均分别补计时清单、补开发票、补验收单结算单、工资直接打入拔草人员账户。⑦雷公尖乡缺少附件、清单无经手人、无明细、无人员名单、无银行进账单据等3方面193.27万元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该乡均已分别附上清单、经手人签字、采购明细单、人大走访名单、原始单据、银行付款单据和原始发票。

整改结果:已整改。

(九)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①水口乡个人往来30.03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该乡已清理个人往来19.03万元,(已收回往来款项1.03万元,已核销往来款项18万元),其余11万元将于年底前清理完毕。②仁首镇政府和经管站其他应收款39.51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该镇已开会研究查明原因区别不同情况及时予以清理并进行账务处理,借款已于2023年3月由相关人员归还;石上村应收应付60.62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仁首镇政府已督促石上村尽快核实清理幕源组公路维修押金30万元,对个人款项7.14万元尽快按照会议要求账务调整处理。③香田乡历年结转的其他应收款749.98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该镇已进入破产重组,目前由省高院接管,待该项目重组成功会及时归还借款;30万元的个人借款将于12月底前归还。④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的应收应付款142.17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该大队已收回借款3.5万元供电公司117万元已进入法律程序解决;收取的质保金及押金21.67万元全部将在2023年12月底退清。⑤雷公尖乡出借资金20万元未及时收回的问题,该乡已经调账和开具发票冲抵借款。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仁首镇多支付装裱费用0.1万元的问题,该镇已督促相关报账人员缴回。②全民健身促进中心出差人员多领市内交通费0.03万元的问题,该中心相关出差人员已于2023年9月8日退回多报差旅费。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走访慰问床上用品、水杯、篮球服装1.49万元的问题,该局已提交党组会意见形成相关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一)滞留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①仁首镇滞留镇扶助新农村资金和镇村联动项目资金32.58万元的问题,该镇已分别以发票冲抵借支款和拨付用于公路连接线项目。②水口乡新入规“四上”企业奖励金3万元未拨付给企业的问题,该乡已于2023年7月14日拨付给江西力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仍未使用的问题,该项资金已拨付1.68万元、目前项目在财政预算评审阶段,待评审结果出来后水口乡会及时拨付使用到项目上。③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户利息0.47万元和老兵社保接续资金10.43万元未及时使用的问题,该局利息收入已使用、老兵社保接续资金10.43万元按规定使用后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二)履行合同约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仁首镇未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23万元的问题,该镇在未结算的工程款中补扣,现已通知施工方来开具票据,做挂账处理;石上村超合同约定支付挖机台班费0.15万元的问题,相关报支人员在12月25日前缴回超支台班费到石上村账。②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有99名聘用人员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该中心已对超龄的79人补签了劳务合同。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三)村集体收费收入未及时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①仁首镇石上村收取的水费和宅基地有偿使用费0.77万元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该村报账员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缴入村账。②水口乡沙港村收取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2.11万元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该村报账员已将个人保管的收费全部缴入村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四)存量资金未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①香田乡人民政府沼气工程存量资金1.3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该乡已于2023年11月上缴财政。②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南老城区项目存量资金9.32万元、桥测费结余0.8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该大队均已于2023年7月份上缴财政。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五)漏缴税费问题。

整改情况:①香田乡政府和香田村、白鹭村房租收入13.23万元漏缴增值税及附加0.72万元的问题,该乡及两个村已于2023年11月补缴税款。②雷公尖乡政府和长坪村房租收入25.11万元漏缴增值税及附加1.38万元的问题,该乡及长坪已经补开发票补缴了税款。③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支付的第三方购买服务费1019.11万元、临时工劳务工资37.89万元未开票结算漏缴税款的问题,该大队已协调督促第三方和园林所补开发票补缴税款。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六)单位垫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香田乡政府垫付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3.14万元的问题,该乡2023年年底会将垫付的资金收回并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七)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全民健身促进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规定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的问题,两个单位均于2023年2月建立了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八)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付光荣院及烈士纪念设施支出70.65万元应作未做项目支出的问题,该局已做会计科目调整。②雷公尖乡应列未列支出、收回借款不冲销往来、购置水泵等不做固定资产共计11.31万元的问题,该乡已经对错误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规范,漏登的固定资产已进行账务处理增加了固定资产。③香田乡政府支付石马林场土地流转费1499.65万元而在石马林场账面无反映的问题,该乡已督促石马林场进行了账务处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十九)未严格执行疫情帮扶政策,多减免租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雷公尖乡政府未严格按照规定多减免企业房屋租金0.27万元的问题,该乡已于2023年11月29日已经收回企业多减免租金。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意见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2022年度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得以整改落实,由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我县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等客观原因,仍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执行到位,且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仍将继续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县政府要求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的主体责任,负责推进问题全面整改落实。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原因,研究审计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推动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依据自身职责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督促检查,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要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工作方案、研究本行业和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县财政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加强票据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算尽算,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县审计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研究指导,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处执法力度,对各部门、单位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树立审计权威,发挥审计的独特作用,促进财经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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