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单位参保登记
2.职工参保登记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10.出具《参保凭证》
11.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1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5.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使用特殊药品待遇备案及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19.门诊费用报销
20.住院费用报销
21.产前检查费支付
22.生育医疗费支付
2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24.生育津贴支付
25.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27.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8.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含单位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靖安县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通过QQ/微信业务群非接触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拆分、合并文件;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含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参保、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和法定劳动年龄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靖安县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通过QQ/微信业务群非接触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①单位职工由单位统一确认;②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③外国人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④出国定居人员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2.《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单位职工需加盖单位公章);
3.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人员编制材料。
七、办理时限
在职职工不超过5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高等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长期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通过赣服通、手机APP等非接触式网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高等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汇总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①高等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确认;②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③外国人提供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含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因单位名称、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银行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通过QQ/微信业务群非接触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含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缴费月数等)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因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通过QQ/微信业务群非接触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缴费月数等关键信息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含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
二、受理单位
县、乡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因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参保居民。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县医疗保障局或户口所在乡镇医保所;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
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通过医保服务热线、QQ/微信业务群等方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或采取非接触式办理方式查询。
六、办理材料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通过医保服务热线、QQ/微信业务群等不同方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或采取非接触式办理方式查询。
六、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因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需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3. 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
4.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5.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事项名称
出具《参保凭证》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六、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变动,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个人持办理材料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负责办结。
2.1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2.2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2.3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可通过医保服务热线、QQ/微信业务群、政务邮箱等不同方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或至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备案;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微信小程序”、 QQ/微信业务群、政务邮箱等不同方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或至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备案;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常驻异地工作在职职工。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微信小程序”、QQ/微信业务群、政务邮箱等不同方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或至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备案;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包括异地急诊)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因病情需要须转诊至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异地因病情急诊入院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2.非接触式办理: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微信小程序”、 QQ/微信业务群、政务邮箱等不同方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或急诊入院)证明;
2.参保人员或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或至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备案;
3.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4.异地急诊入院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
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使用特殊药品
待遇备案及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靖安县人民医院、靖安县中医院
三、服务对象
符合门诊慢特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靖安县人民医院医保办、靖安县中医院医保办;
五、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提交门诊慢特病申办材料,由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
1.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按规定定期组织集中审核,并确认备案;
2.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收集并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发证。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待遇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待遇备案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特殊药品使用规定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申请特殊药品待遇时,应先由就诊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提出特殊药品使用建议,并填写《江西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经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后,交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确认备案;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
3.疾病证明书;
4.病理诊断(必要时需提供基因检测报告);
5.出入院记录。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申请意外伤害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至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备案;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
3. 病历资料(门急诊记录或出入院记录)。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受理单位
县、乡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申请零星报销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5.院前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受理单位
县、乡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申请零星报销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5.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一、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规定申请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规定申请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规定申请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生育津贴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规定申请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一、事项名称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资助条件的城乡居民。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符合资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补贴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异地就医、急诊就医未刷卡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江西省医疗救助申请卡》。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医保行政部门)
三、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公告,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地点、时间节点等内容后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
1.医疗机构向医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医保行政部门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
3.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
4.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六、办理材料
1.《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文件;
4.服务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人员信息表;
6.临床科室清单、大型医疗设备清单、诊疗项目清单、药品品种和价格收费清单;
7.年度医疗服务开展情况表和服务就医人员名单;
8.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的说明材料;
9.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10.纳入定点后对医保基金影响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11.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医保行政部门)
三、服务对象
零售药店。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
五、办理流程
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公告,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地点、时间节点等内容后零售药店按以下流程办理:
1.零售药店向医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医保行政部门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的零售药店进行评估;
3.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4.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六、办理材料
1.《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3.从事药品服务人员信息表,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参加医疗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4.服务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6.药品和收费标准清单及年度药品销售收入情况表;
7.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的说明材料;
8.纳入定点后对医保基金影响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9.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定点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签订协议的医保经办机构。
五、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审核,并拨付费用。
六、办理材料
1.《江西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申请汇总表》;
2.医保结算票据;
3.定点医疗机构月度报表(含电子报表);
4.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出院小结(含电子出院小结)。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二、受理单位
靖安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定点零售药店。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签订协议的医保经办机构。
五、办理流程
1.定点零售药店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审核,并拨付费用。
六、办理材料
1.《江西省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购药费用结算申请汇总表》;
2.医保结算票据;
3.定点零售药店月度报表(含电子报表)。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医保服务大厅热线:0795-4650169
九、监督电话
1.靖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95-4666654
2.政务热线“12345”。
十、评价渠道
1.现场评价: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电话评价:政务热线“12345”。
十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