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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三抓三重”推进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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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周静报道: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抓规划,重结合、抓整治,重管理,抓示范,重精品”在全县稳慎推进宅改工作,切实抓好农民建房风貌管控,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路径,成效显著,县政府副县长龚娟芳在全省乡村建设作典型发言,全省乡村建设行动现场推进会在靖安召开。

全面梳理 聚焦痛点难题

村庄规划不到位。部分村庄规划编制不及时、实用性差,农民建房自己找宅基地,只要不越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建设用地“三条红线”基本都可以批准建房,朝向、面积、风貌均无统一规定。

建房风貌不统一。民建房屋设计都是当地的泥水匠,经验有之,但是学识不足,缺乏美学上的敏感性。加上农户思想的局限,总想多圈地,多造高,即使有设计图纸,也很少完全按照图纸施工。

部门职能不清晰。机构改革后,乡镇宅基地管理的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管理与执法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不足。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相关数据资料没有及时共享,职能不清晰。

实干为先 勇于攻坚克难

建立工作机制抓规划重结合。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宅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出台了《靖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靖安县农民建房定期巡查工作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规范建房审批程序。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坚持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三规合一”,统筹生态、生活、生产“三生”融合,完成对78个行政村(含居委会)的村庄规划评估,将村庄分为聚集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大类,实现了村庄建设“一张蓝图”管理。三是做到两个结合。坚持推进宅改工作与发展乡村旅游、创建美丽宜居示范带建设相结合,将村庄当景点打造,全县累计投入资金达6.1亿元,完成新农村建设点844个,村庄整治覆盖率达100%,为农村宅改工作夯实了坚实基础。

提升农房风貌抓整治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巡查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大对农民建房长效监管强化农房风貌管控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健全“每月一巡查、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多部门“四到场”联审联办工作机制,严禁不符合条件人员借用农民身份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严禁超高、超面积建房。二是严厉打击违规建房。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并报送县两办督查室,对乡镇督办不力的,对工作开展缓慢、弄虚作假、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予以问责。对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持续推进“三房”整治。积极开展以“三拆一改”为主的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自2022年以来,全县11个乡镇已完成“三拆一改”4788宗,面积21.7万㎡,村庄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观。

促进乡村发展抓示范精品一是宅改助推乡村治理。坚持推动宅改与乡村治理紧密结合,在全县打造了22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出了一条适合靖安县农村社会治理助推宅改工作的“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模式。二是示范发展乡村民宿产业。在宅改工作中,突出“休闲、康养”主题,加强乡村民宿建设管理,全力推进“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建设,全县现有休闲乡村民宿632家,其中:中高端休闲乡村民宿30余家,乡村民宿集聚地逐步形成,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三是探索盘活土地资源。抓住一个“转”字,利用闲置农房,盘活土地资源,发展特色民宿产业,全县共从农民手里把64宗闲置房流转到村组集体,整体打包给广东、浙江等客商发展民宿产业,村组集体经济增收120多万元。

锚定目标 坚持久久为功

认真摸清现状底数。深入开展宅基地有关情况调查统计,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农房利用情况现状底数。对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面积超标、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等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路径和模式,切实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

建立健全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完善审核批准程序,严格审查资格条件,严控用地面积标准,完善用地建房全程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全县各乡镇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联审联办制度,在规划编制许可、用地审核审批、农用地转用、建房巡查、安全管理、风貌管控、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等环节,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一门式”便捷服务。

全面构建协同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理顺职能划转后的工作关系,由政府主导搭建平台或创新机制,注重与其他改革相互协同,形成改革合力,统筹美丽乡村建设等方式,将农村闲散的宅基地集中起来,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抓实抓牢风貌管控。坚持落实“整图审批”制度,严格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当地村庄规划和农房风貌要求,按要求附图审批归档,向建房人和工匠带头人当面发放并宣讲农民建房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强化农民建房批后监管,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定期巡查辖区内农民建房情况,发现超高、超大、超面积等违建情况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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