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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聚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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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靖安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始终把宅基地改革工作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改革任务。按照“强基础、严规范、分类推、建体系、促改革”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重点,稳慎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聚焦高位推动,保障工作推进

一是坚持高站位抓推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开会调研、部署推进。二是坚持高效率抓组织。县宅改办从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分别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建了宅改工作专班,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的工作机制,并出台了《靖安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民建房长效监管强化农房风貌管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三是坚持高标准抓规划。坚持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三规合一”,统筹生态、生活、生产“三生”融合,完成对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评估,将村庄分为聚集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大类,实现了示范村庄建设“一张蓝图”管理,全县示范村庄规划实现了全覆盖。


聚焦宅改台账,精准摸清底数

一是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台账。利用宅基地确权证、住建局房屋鉴定数据以及遥感航测信息等,全面摸清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等基础信息,从“人、地、房”三个方面建立全县宅基地基础数据台账。二是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台账。准确核定村、组两级集体经济成员名单,严格审核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行使,坚决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三是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印发了《靖安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三拆一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摸清一户多宅、宅基地超面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危旧房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时期、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法,妥善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措施化解处理。


聚集风貌管控,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审批机制。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审查-乡镇审批”的程序,严格履行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强化农民建房风貌管控,坚决遏制违法增量,落实“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基础浇筑到场、住宅建设过程核查到场”四到场实现多重监管,推动农民建房审批高效、规范、透明化管理。二是完善巡查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建房巡查制度,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监管网格化巡查队伍,县级层面每个月开展1次常态化巡查,镇、村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常态化巡查,在相关工作微信群内发送巡查定位照片,并将巡查结果在微信群进行现场通报。三是完善执法机制。对于影响较大、情节恶劣、乡镇难以执法到位的违规建房行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可以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坚决打击各类违建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聚焦群众主体,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发挥村民理事的主导作用。坚持村民自主管理原则,在每个村选举出了办事公道、威信较高的“乡贤”组成宅改村民理事会,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议事决策章程,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二是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认真收集听取村民意见建议,激发村民自主推进宅改的内生动力,实现了“要我改”向“我要改”的历史性转变。三是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牢牢把握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拆除多占住宅、带头缴纳超面积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形成“头雁效应”。


聚焦乡村发展,释放宅改红利

一是推进乡村治理。坚持推动宅改与乡村治理紧密结合,让村民共商解决村中的大小事,切实加强基层治理实效。发挥党员、干部、理事、乡贤等作用,广泛宣传宅改、移风易俗等内容,引导乡村制订村规民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发展乡村民宿。在宅改工作中,突出“休闲、康养”主题,加强乡村民宿建设管理,全力推进“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建设,全县现有休闲乡村民宿632家,其中:中高端休闲乡村民宿30余家,主要集中中源乡三坪村示范点,乡村民宿集聚地逐步形成,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三是盘活土地资源。抓住一个“转”字,利用闲置农房,盘活土地资源,发展特色民宿产业,全县共从农民手里把64宗闲置房流转到村组集体,整体打包给广东、浙江等客商发展民宿产业,村组集体经济增收1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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