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试点领域信息公开>交通运输>概况信息

靖安县交通运输局职能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县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协调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县县乡村公路(含桥梁)、水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计划下达,勘察、设计、施工指导,工程质量监督、验收,以及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指导全县县、乡、村公路的养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指导全县县乡村公路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公路旅客运输、货物(含危险品)运输、出租汽车、汽车维修、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水路运输市场行业管理。

(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交通工程建设、渡口、渔船、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七)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点科技项目研究。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承担国防交通动员保障等工作。组织制定交通战备建设规划,编制战时保障方案,指导保障队伍组建和演练。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