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低压居民新装增容)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我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APP、“赣服通”平台、“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受理签约 |
Ø 申请用电时,您需要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2)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如:房屋产权所有证(或已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需同时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等。 Ø 若您暂时无法提供用电地址物权证明,我公司提供“一证受理”“容缺受理”服务。即:提供用电人身份证明后,我公司将先行受理并启动后续工作,剩余材料您可在工作人员上门勘查时补充,若您在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仍无法提供齐全的办电资料,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终止您的办电业务。 Ø 若为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Ø 在正式受理您用电申请后,请您与我公司签订《居民供用电合同》。 |
2.施工接电 |
Ø 受理申请后,我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内(或按与您约定的时间)上门现场勘查,正式受理(或补齐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对于涉及在居民小区或村庄内公共区域施工或线路通道问题,您有协调业委会、物业或村委会、村(居)民等相关方的责任,以便顺利完成施工接电。 Ø 我公司对于低压居民用电报装实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投资建设到用户建筑红线,产权分界点为电表出线侧(含电表箱),电网侧部分接入不收费;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并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购置、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Ø 低压居民用电报装“三零”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同一单位批量申请。 (2)小区整体开发项目(如商品房、安置房、非开发商建设但具有商业开发性质的新建住房等),整体小区开发应按照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办理。 (3)转供、高压自管、单体建筑内局部报装客户。 (4)未取得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建设许可的新建住房。 (5)政府在农村统一规划建设的其他小区(如地质灾害搬迁房、库区移民、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 Ø 在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网上国网”APP、关注“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反映,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我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APP、“赣服通”平台、“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受理签约 |
Ø 申请用电时,您需要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若属企业、工商客户提供营业执照;若属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属军队,提供团级及以上证明。 (3)用电地址物权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已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需同时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法院判决文书(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等。 Ø 若您暂时无法提供用电地址物权证明,我公司提供“一证受理”“容缺受理”服务。即:提供用电人身份证明后,我公司将先行受理并启动后续工作,剩余材料您可在工作人员上门勘查时补充;若您在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仍无法提供齐全的办电资料,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终止您的办电业务。 Ø 若为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涉及国家优惠电价应提供政府核发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 Ø 在正式受理您用电申请后,请您与我公司签订《低压供用电合同》。 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工商业用户将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1)新装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直接购电前,暂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双方签订《购售电合同》,后期由用户自主选择。 (2)由电网企业代理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3)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退市后,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4)电网公司将在月末3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进行公布次月代理购电价格表。 |
2.施工接电 |
Ø 受理申请后,我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内(或根据与您约定的时间)上门现场勘查,正式受理(或补齐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工程建设并装表接电。对于涉及在居民小区或村庄内公共区域施工或线路通道问题,您有协调业委会、物业或村委会、村(居)民等相关方的责任,以便顺利完成施工接电。 Ø 我公司对于低压非居民用电报装实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投资建设到用户建筑红线,产权分界点为电表出线侧(含电表箱),电网侧部分接入不收费;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购置、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Ø 低压非居民用电报装“三零”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同一单位批量申请。 (2)小区整体开发项目(如商品房、安置房、非开发商建设但具有商业开发性质的新建住房等),整体小区开发应按照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办理。 (3)转供、高压自管、单体建筑内局部报装客户。 (4)未取得政府建设许可的新建住房。 (5)政府在农村统一规划建设的其他小区(如地质灾害搬迁房、库区移民、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 Ø 在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网上国网”APP、关注“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反映,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高压新装增容)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我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APP、“赣服通”平台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申请受理 |
Ø 请您按照《办电申请资料清单》(见附表)提供申请资料。 Ø 若您暂时无法提供全部资料,我公司提供“一证受理”“容缺受理”服务。即:提供用电人身份证明后,我公司将先行受理并启动后续工作。剩余材料您可在工作人员上门勘查时补充;若您在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仍无法提供齐全的办电资料,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终止您的办电业务。 Ø 我公司对于高压客户用电报装实行“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推行“互联网+”线上办电服务,高压客户办电“最多跑一次”;实行业务办理限时制,加快业务办理流程;优化供电方案,实现就近就便接入。 |
2.答复签约 |
Ø 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或按与您约定的时间)到用电现场勘查供电条件,并在1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2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请您安排好时间接受上门服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Ø 供电方案有效期自您签收之日起1年内有效。如您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请在有效期到期前10天内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我公司将为您办理供电方案延期手续。 |
² 外部工程施工 |
Ø 客户受电工程由您负责,请您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开展受电工程设计、施工。 Ø 根据国家“双碳”政策及目标,建议您选择节能变压器。 Ø 高危及重要客户需开展设计审核和中间检查,在完成受电工程设计图纸后,请及时通知我公司进行设计审查,我公司将在收到审核图纸后3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电缆管沟、接地网等隐蔽工程覆盖前,请及时通知我公司进行中间检查,我公司将受理中间检查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中间检查。 温馨提示:施工单位资质查询网站:http://hzj.nea.gov.cn;设计单位资质查询网站:http://www.jxjst.gov.cn。 |
3.竣工接电 |
Ø 受电工程竣工并自验收合格后,请及时办理竣工报验申请,我公司将在受理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 Ø 如受电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为确保您及时接电,请按照《竣工检验意见单》上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联系我公司进行再次验收。 Ø 在竣工检验合格,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交纳相关业务费后,我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Ø 对于申请高可靠性供电的客户,我公司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8〕703号)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对于有自备电厂的客户,我公司将依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停止收取临时接电费和降低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7〕1397号)收取自备电厂容量费。 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工商业用户将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1)新装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直接购电前,暂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双方签订《购售电合同》,后期由用户自主选择。 (2)由电网企业代理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3)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退市后,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4)电网公司将在月末3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进行公布次月代理购电价格表。 Ø 在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网上国网”APP、关注“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反映,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
办电申请资料清单(高压新装增容)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1 |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则上应提供原件(副本也可),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 |
申请时必备。已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明。 |
2 |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已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出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或土地产权所有人)等。房屋产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可提供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 |
|
3 |
企业、工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请用电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应提供: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3)若属军队,提供团级及以上证明。 |
非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办理时必备。 |
4 |
当地发改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当地规划部门关于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5 |
煤矿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 (1)采矿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煤矿客户必备 |
6 |
非煤矿山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 (1)采矿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
非煤矿山客户必备 |
7 |
高危及重要客户: (1)保安负荷具体设备和明细; (2)非电性质安全措施相关资料; (3)应急电源(包括自备发电机组)相关资料。 |
高危及重要客户必备 |
8 |
对学校、敬老院等涉及国家优待电价的应提供当地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政府有权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等资质证明。 |
享受国家优待电价的客户必备 |
注:1.增容、变更用电时,客户前期已提供、且在有效期以内的资料无需再次提供。
2.客户提供的各项资料均需在有效期限内。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自然人分布式电源并网)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我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 受理申请 |
您在申请时需填写《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Ø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Ø 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如:房屋产权所有证(或已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需同时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等。 Ø 住宅小区居民使用公共区域建设分布式电源,需提供物业、业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的证明。 Ø 若为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
2.接入方案确定 |
Ø 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公司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勘,确定并答复接入系统方案。答复时限:第一类项目(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项目)40个工作日,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单点接入项目20个工作日,多点接入项目30个工作日;第二类项目(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项目)60个工作日。 |
3.并网验收与调试 |
Ø 请您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开展接入系统工程设计、施工。 Ø 工程竣工后,请您及时报验,我公司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低压接入项目5个工作日内、高压接入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验收与调试。 Ø 我公司将与您签订关于发用电、供用电和调度方面的合同,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表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 |
4.其他事项 |
Ø 我公司在并网及后续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对于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我公司将免费代您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Ø 如您属于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或多点并网接入项目,在接入系统设计完成后,请及时提交设计文件,我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低压接入项目)或10个工作日(高压接入项目)内完成审查并答复意见。 Ø 在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网上国网”手机APP或关注“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非自然人分布式电源并网)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我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 受理申请 |
您在申请时需填写《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Ø 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明。 Ø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若属企业、工商客户提供营业执照;若属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属军队,提供团级及以上证明。 Ø 用电地址物权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已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需同时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法院判决文书(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等。 Ø 需政府备案的项目,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需政府核准的项目,提供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及前期工作和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资料。 Ø 若为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Ø 用电电网相关资料(仅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
2.接入方案确定 |
Ø 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公司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勘,确定并答复接入系统方案。答复时限:第一类项目(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项目)40个工作日,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单点接入项目20个工作日,多点接入项目30个工作日;第二类项目(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项目)60个工作日。 |
3.设计文件审核 |
Ø 请您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工程设计。 Ø 对于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或多点并网接入项目,在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完成后,请及时提交设计文件,我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低压接入项目)或10个工作日(高压接入项目)内完成审查并答复意见。 |
4.并网验收与调试 |
Ø 请您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调试单位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及调试。 Ø 工程竣工后,请您及时报验,工程竣工后,请您及时报验,我公司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低压接入项目5个工作日内、高压接入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验收与调试。 Ø 我公司将与您签订关于发用电、供用电和调度方面的合同,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表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 |
5.其他事项 |
Ø 我公司在并网及后续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Ø 在完成并网后,请您及时向地市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纳入补助目录申请;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请及时告知我公司,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Ø 在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拨打95598服务热线或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网上国网”手机APP或关注“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低压充电桩业务)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我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受理签约 |
您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Ø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客户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非居民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Ø 车位物权证明。包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方)使用许可证明(如1年及以上的车位使用协议或车位租赁协议等)。 Ø 车辆物权证明。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购车意向书等,如属长期租赁的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和车辆登记证书。 Ø 物业(或村委会、业委会等)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和允许施工的证明,非居民用户还需提供固定停车位(库)平面图。 Ø 若为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Ø 在正式受理您用电申请后,请您与我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 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工商业用户将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1)新装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直接购电前,暂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双方签订《购售电合同》,后期由用户自主选择。 (2)由电网企业代理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3)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退市后,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4)电网公司将在月末3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进行公布次月代理购电价格表。 |
2.施工接电 |
Ø 受理申请后,我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内(或按与您约定的时间)上门现场勘查,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对于涉及在居民小区或村庄内公共区域施工或线路通道问题,您有协调业委会、物业或村委会、村(居)民等相关方的责任,以便顺利完成施工接电。 Ø 我公司对于低压充电桩报装实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投资建设到用户建筑红线(其中:居民住宅小区充电桩投资分界点为按照防火分区确定的电表集中安装处),产权分界点为电表出线侧(含电表箱),电网侧部分接入不收费;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并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购置、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Ø 低压充电桩报装“三零”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同一单位批量申请。 (2)小区整体开发项目(如商品房、安置房、非开发商建设但具有商业开发性质的新建住房等),整体小区开发应按照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办理。 (3)转供、高压自管、单体建筑内局部报装客户。 (4)未取得政府建设许可的新建住房。 (5)政府在农村统一规划建设的其他小区(如地质灾害搬迁房、库区移民、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 Ø 在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拨打95598服务热线、12398电力监管热线,也可以登录“网上国网”手机APP、关注“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反映,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高压充换电业务)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我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手机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 受理申请 |
您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Ø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明确允许开展充换电业务。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明。 Ø 车位物权证明。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使用许可证明(如车位使用协议、车位租赁协议等)等。停车位(库)平面图。 Ø 物业部门出具允许施工的证明材料。 Ø 政府职能部门有关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 Ø 若为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Ø 我公司对于高压客户用电报装实行“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推广“互联网+”线上办电服务,高压客户办电“最多跑一次”;实行业务办理限时制,加快业务办理流程;优化供电方案,实现就近就便接入。 |
2.答复签约 |
Ø 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公司将1个工作日(或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勘查供电条件,并在1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2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请您安排好时间接受上门服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Ø 供电方案有效期自您签收之日起1年内有效。如您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请在有效期到期前10天内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我公司将视情况为您办理供电方案延期手续。 |
² 外部工程施工 |
Ø 客户受电工程由您负责,请您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开展受电工程设计、施工。 Ø 根据国家“双碳”目标,建议您选择节能变压器。 Ø 施工单位资质查询网站:http:/hzj.nea.gov.cn;设计单位资质查询网站:http://www.jxjst.gov.cn。 |
3.竣工接电 |
Ø 受电工程竣工并自验收合格后,请及时办理竣工报验申请,我公司将在受理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如受电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为确保您及时接电,请按照《竣工检验意见单》上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联系我公司进行再次验收。 Ø 在竣工检验合格,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交纳相关业务费后,我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Ø 对于申请高可靠性供电的客户,我公司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8〕703号)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 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工商业用户将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1)新装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直接购电前,暂由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双方签订《购售电合同》,后期由用户自主选择。 (2)由电网企业代理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3)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退市后,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Ø 在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请您对我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网上国网”手机APP、关注“国网江西电力”微信公众号反映,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