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为环保决策和管理提供实时、准确和可靠的数据和信息。
一是明确数据质量责任。按照“谁出数据、谁负责”的原则,县生态环境局对用于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监测数据质量负监管责任,企业排污单位及其负责人对其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二是完善数据公开制度。为服务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定期公开例行监测信息。坚持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通报、预警、监督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的关联分析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能力。制订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运用智慧管理平台、无人机、无人船等高新技术,对环境监测活动进行自动监测、实时分析、精准预测、智能预警、溯源追痕。通过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打造一支能战斗、打硬仗、全天候的环境监测队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