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靖安县2022年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
分析报告
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打赢蓝天保卫战。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站对县城城区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连续自动监测,使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情况能实时地反馈到有关部门。现将3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汇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基本情况
(一)优良天情况
2022年3月份,靖安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18天,良1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2021年3月份,靖安县优26天,良4天,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0天)。
图1 2022年3月份靖安县AQI日历图
2022年1月1日-3月31日,靖安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89天,其中优良89天,轻度污染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0%。
(二)主要污染物指标情况
2022年3月份,靖安县PM2.5浓度月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7%;PM10浓度月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6%;O3_8h浓度月均值为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0%,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1%。(未审核数据,仅供参考,下同)
图2 靖安县近三年3月份主要污染物浓度
2022年1月1日-3月31日,靖安县PM2.5年累计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8%,在全省111个区县中并列第35名;PM10年累计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O3_8h年累计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3%。
表1 靖安县2022年1-3月主要污染指标及同比变化情况
二、大气污染特征分析
(一)24小时均值分析
利用3月份靖安县环境空气质量小时数据做污染因子24小时均值变化图,用色阶的强弱显示各污染因子不同时刻浓度的高低。可以看出,晚高峰期间,NO2、CO、PM10和PM2.5的变化为上升趋势,污染源主要受晚高峰期间机动车尾气,还受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影响;PM10、PM2.5在21时至次日2时期间仍然居高不下,二次污染影响较明显。
表2 靖安县3月环境空气质量因子小时均值变化色阶图
(二)宜春市各区县对比
2022年1-3月,靖安县PM2.5年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比宜春市平均值低6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二;O3_8h年累计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比宜春市平均值高4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九;优良天数比例为100.0%,全市排名并列第一。
表3 宜春市各区县2021年1-3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表
(三)周边区县对比
2022年1-3月,靖安县PM2.5年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比周边区县平均值低4微克/立方米,在周边7个区县中排名第一;O3_8h年累计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比周边区县平均值低2微克/立方米,在周边7个区县中排名第三。
表4 2022年3月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
三、原因分析
一是气象条件原因。今年3月,我县降雨量同比去年明显减少,湿度同比降低,光照明显增强,这有利于臭氧的形成。
二是地形因素影响。靖安整体地形地势东西长,南北窄,四周环山,中部山地间杂丘陵,偏南方向相对平缓,惟东南偶有少量河谷平原,是一个以山区为主的地区,此类地势山谷风频发,极易造成污染物下沉堆积,难以扩散。
三是氮氧化物低值原因。由于氮氧化物中的一氧化氮会与臭氧作用,从而产生臭氧滴定效应,我县燃煤小锅炉都已淘汰,工业园内已无燃煤企业,2022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氮氧化物浓度同比下降20%,这不利于氮氧化物对臭氧的滴定效应。
四是自然生态因素影响。我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4%以上,植物能释放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比如萜烯、异戊二烯,光照下与氮氧化物发生反应后也能产生臭氧,导致臭氧本底值较高。
五是部门责任压实不够。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沥青铺设,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部分汽修企业未按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园区部分涉气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排放的VOCs和NOx混合后在光照条件下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的臭氧在东南风作用下影响监测站点臭氧数据。
四、对策措施
一是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目前我局已向县政府请示取消清华大道与百塘路交通信号灯,并划定清华大道渣土车禁行路线。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县渣土车运行情况的监管。3月22日百塘路交通信号灯已暂停使用。
二是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已制定《靖安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及《靖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手册》,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头推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县大气污染治理统筹、协调、调度、督查、通报等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由县委、县政府进行约谈、通报、问责,督促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各成员单位严格按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本部门所承担任务进一步创新思路、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应急管控措施。我局将加强对空气质量数据进行科学研判分析,对数据突升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发布可行性管控建议,科学指导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应急管控措施。将“靖安县蓝天保卫工作群”作为调度群进行污染问题调度,对发现问题的交办-认领-整改-督办等环节全部在工作群中进行,形成工作闭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特此报告
靖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2年4月26日
(联系人:罗娟 联系电话:15932835545)
靖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