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
常态化受理的通告
根据《靖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文件,我县从2009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这项民生工程。多年来,我们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管理工作不断进行完善。为方便群众申请,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常态化受理。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受理地点:
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原房管局四楼)
二、受理时间: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