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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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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责任

股室

公开渠道

公开

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1

重点公开事项

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

重点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信息;农村公路项目和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护管理信息;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县乡公路管养股、安全生产监督股、执法大队工程质监股、交通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

2

重点公开事项

道路运输

重点公开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经营资格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客运站点及途经线路备案等备案事项的办事指南;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相关服务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运输管理股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网

3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

本单位、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4.《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国务院令第33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4

政策文件

标准规范

在省内交通行业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公告、制修订、标准文本等信息。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5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与反馈采纳情况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6

规划计划

交通运输相关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解读;

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7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8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

本单位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本单位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财务股

■政府网站

9

财政资金

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3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财务股

■政府网站

10

概况信息

人事信息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11

概况信息

机构设置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12

办事指南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办理材料

4.办理流程

5.事项评价

6.办理结果

7.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运输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政务服务网

13

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14

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公开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股

■政府网站

注:公开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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